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初赛通知

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

初 赛 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

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明确初赛的各项工作,保证初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发此通知,希望各级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认真、有序地安排初赛各项事宜。

1. 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统一初赛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任何地区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推迟或延长、缩短比赛时间。

2. 自3月26日起,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会通过物流、快递方式将竞赛初赛赛题和答题纸、光盘(磁带)、赛场指令及监考须知、参赛证书陆续寄送至各参赛高校。各参赛高校竞赛负责人请在此期间注意接听电话,并在收到赛题后,务必组织清点赛题和听力光盘(磁带)的种类和数量是否无误,若发现有误,请立即与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取得联系;若赛题种类和数量无误,请保密保存赛卷。赛题种类和数量有误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7日17点,如在此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回音,全国竞赛组委会视为贵校已如数接收赛题,并已做好考前准备。

3. 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监考人员赛场指令与监考须知将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赛题一并寄至各参赛高校。请各高校提前安排好初赛赛场和监考人员培训等工作。

4. 各参赛院校须严格执行竞赛初赛纪律和赛场秩序,杜绝任何抄袭和替考等现象。一旦出现任何作弊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竞赛组织机构汇报,并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5.各参赛院校应严格做好初赛阅卷工作,初赛赛卷必须全部批阅,并及时公布学生的参赛成绩。如果阅卷中出现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初赛成绩和参赛资格。为了不影响决赛的进行,初赛赛卷的评阅工作须于初赛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并将初赛成绩上报至省级竞赛组委会。各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请务必于4月22日前通知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决赛的人数。(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免费提供决赛赛卷,数量为初赛参赛人数的6‰。超出部分须由各省竞赛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交纳决赛赛卷、光盘(磁带)及邮资等成本费用5元/人,决赛不得收取学生费用,但各项获奖比例不变。)

6. 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共设四个全国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本届竞赛的总获奖比例仍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其中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获奖比例为15‰,三等奖获奖比例为30‰。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参赛人数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赛区可以有一名决赛名额。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及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成绩和比率确定获奖人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以小数点后一位为参照,若出现同分并列情况,按实际并列人数计算,但总获奖人数保持不变,仍为51‰。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本竞赛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统一评选和颁奖。所有获奖证书将于决赛结束后发放。为鼓励各院校大学生积极报名参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和参赛院校可以自行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校级奖项,超过规定决赛名额,全国组委会不增设获奖名额。

7. 为使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竞赛赛务工作实行电脑管理,设立“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信息库”。为使信息库数据更详实,竞赛的统计分析结果更准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需抽调A、B、C、D每个类别的两个不同赛点的标准考场(即30份)初、决赛赛卷,在各地完成批卷后,将原始赛卷寄到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用于赛卷数据统计。(注:此原始赛卷最好涵盖不同层次的学校,被调查学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确定)。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提前通知所要抽样的参赛高校。

8. 请于3月25日前将初赛参赛费汇至全国竞赛组委会。如不能按时汇齐相关费用,恕不予寄出赛题,因此而影响当地竞赛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负责。

9.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各类别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将于4月10日10:30全国统一时间公布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网(www.chinaneccs.org),并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参赛单位,请各参赛单位及时做好阅卷等考务工作。

10. 为使广大参赛大学生获得参赛凭证,全国组委会继续向所有参加初赛的大学生颁发参赛证书,此证书将与初赛赛卷同时发送至指定负责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按要求监督、负责证书的分发工作,与初赛赛卷同时发放给各参赛学生。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请严格遵守规定并监督各地区赛务工作,如有违规现象请及时拨打监督投诉电话。

12. 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及试卷的冠名权及知识产权属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翻印、使用试卷、答案或冠用竞赛名称,违者必究。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 富海国际港707

联系电话:010-88375225;88375849

手 机:18600440808

传 真:010-88375115

联 系 人:刘 军

网 址:www.chinaneccs.org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Copyright @ BFSU. 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国)有限公司主页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